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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
上海报关代理>上海进口报关>上海报关公司   2020-12-03 18:03:30 作者:上海执帆报关 来源:

海关总署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“9025199010”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(详见附件)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。其中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、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,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




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14个10位商品编号

序号

类别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
1

红外测温仪

9025199010

红外线人体测温仪

2

医用手术帽

6505009900

针织帽类及用其他纺织物(条带除外)制成帽类

3

医用护目镜

9004909000

其他眼镜

4 医用手套 3926201100 聚氯乙烯制手套
5 3926201900

其他塑料制手套

6 4015110000 硫化橡胶制外科用手套
7 4015190000

硫化橡胶制其他手套

8 医用鞋套 6307900090 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
9 3926909090

其他塑料制品

10 4016999090

其他未列名硫化橡胶制品

11 病员监护仪 9018193010

病员监护仪

12 医用消毒巾 3005901000

药棉、纱布、绷带

13 3005909000 其他软填料及类似物品
   
14 医用消毒剂
   
3808940010 医用消毒剂
   

海关总署

2020年12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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